来源:承德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10-29 11:24:21 阅读量:246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11月11日至12月16日,对市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3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提出的整改建议方向明确、具体到位。市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引领。收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法院立即召开动员会议,印发方案,细化责任、整改举措和完成时限。先后召开整改调度会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专题党组会议1次,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并进行“回头看”,各班子成员对照方案,主动认领责任,主动认领任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落实情况。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坚持全员全系统整改,院党组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驻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指导。形成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兑现、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标本兼治,狠抓整改落实。对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对有明确完成时限的问题,按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对制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结合整改建章立制,形成21项制度。
(四)认真查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院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查摆不足,明确发展方向,巩固整改成果。
(五)结合教育整顿,深化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与教育整顿紧密结合,共同发力。以政治教育强化理论武装,以党史教育践行初心使命,以警示教育敲响法纪警钟,以英模教育激荡人心,开展自查自纠,核查问题线索,整治顽瘴痼疾,落实整改举措。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13个方面41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35个,长期推进4个,基本完成2个。
(一)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建设存在短板,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硬举措不够多”问题。
(1)针对“政治站位不够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弱项”问题。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上级决策部署,制定《关于“学讲话、悟思想、抓落实、促发展”着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用3个月时间分3个阶段细化23个具体举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二是切实发挥院党组党建引领和领导核心作用。印发《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引领全市法院干警以“十一个坚持”为重点,履职尽责;三是全面加强内部管理。开展“大调研”活动,深入查找制约法院发展的弱项短板,推进诉讼服务体系优化升级,实现诉讼便捷、解纷多元、服务集约,推出廉政监督二维码,制定案件评查制度,完善定责、明责、考责、问责、追责机制。四是提升领导班子理论修养。制定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年度内计划学习16次,目前已完成8次学习。五是提升干警政治理论素养。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等十余项主题实践活动,建设高标准“党建长廊”,开展4场机关学习分享宣讲等形成,不断丰富载体。六是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开展了“我办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的评选活动并形成工作机制,全院20个党支部谋划为民举措101项。七是以“三抓三促”推动党建业务深度整合。抓队伍建设、促“四型”支部构建;抓典型培树、促党员先锋带动;抓党建引领、促司法实践公正多维度开展党建工作。2020年市法院被市直工委评为“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八是全面加强审判管理。确定一名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工作,一名党组成员协助管理,并选配年富力强的庭长、副庭长履行审判管理职责;九是加强督导调度。每周督导薄弱指标,每月调度全院质效,通报考核情况。以公开促公正,在全省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中,全市法院连续两年位居全省法院第1名。
(2)针对“理论学习碎片化,意识形态主导权掌控不到位”问题。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各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定期分析研判。年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2次,深入分析研判,完善工作机制。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实行意识形态考察一票否决制。四是夯实工作基础。将意识形态纳入支部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五是常态化监管。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和线上工作群管理,坚决守住官方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介阵地。
(3)针对“执法办案质效不太高”问题。一是强化审判管理。审管部门由专人盯部门、盯指标;各业务部门明确专人审判管理。二是定期督导调度。每周督导薄弱指标,每月调度全院质效,印发每月审判质效通报8期,长期未结专项通报3期。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关于2021年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实行阶段性目标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实施清单化管理。四是倒逼案件质量。做到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等重点评查案件、专项评查案件的全覆盖并严格定性追责。截至9月10日,中院结案率为83.91%,位列全省法院第一;二审发回重审率1.66%,位列全省第三,审判执行质效显著提升。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推动落实力度不够”问题。
(4)针对“风险防控缺乏有力举措”问题。一是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传播司法正能量。三是全力保障经济安全,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坚决确保科技安全。五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六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91个重点风险点的监管力度。七是规范诉讼费减免缓程序。统一规范诉讼费减免缓的条件和程序。八是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对13项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定期交换意见。九是推进全程监督。强化审执部门廉政监察员履职,强化申诉、信访、评查等6个节点监督。
(5)针对“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打财断血’财产处置力度不够”问题。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打财断血“回头看”,成立工作专班。二是部门协调联动,严格规范执行。三是穷尽手段,加快推进黑财清底工作,尽量缩短财产变价期限,尽执快执。四是紧盯财产线索及时追缴,开展打财断血“回头看”,严厉惩处执行违法违纪问题。
(6)针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有欠缺”问题。一是有效推进诉源治理。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源头减量、缓解增量。二是服务基层治理。中心法庭合理布局,减少当事人诉累,推动“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落实,夯实乡村解纷基础。三是提升综合治理能力。设置解纷能力强、资历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专职调解员,各专业人民陪审员为特邀调解员,强化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四是推进多元解纷。采取掌上法院“云”调解、巡回审判调解等多种形式解纷。
(7)针对“执行扶贫工作要求不严格”问题。4月19日已将驻村工作队员党组织关系全部转移到帮扶村;已完成帮扶任务的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回机关。
3、关于“统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谋划研究不深入,协调推进不主动”问题。
(8)针对“推动落实涉及到本部门的事项不够积极”问题。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截至9月份,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4件,办结人大代表关注案件2件。二是继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加强院、庭长监督管理。三是依法办好公益诉讼案件。两类公益诉讼案件渠道畅通,有序开展。四是加大安全生产财产刑处罚力度,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五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公开公平、同等保护的市场环境。六是统筹抓好刑事审判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七是深化扫黑除恶“一案三查”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倒查,摸排线索,倒查责任。八是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九是完善派驻机构“嵌入式”监督模式。十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前9月份案件流程公开率100%,位列全省第二。十一是整治突出问题,防止干预过问案件措施初见成效。
(9)针对“党组指导群团组织工作开展存在欠缺”问题。一是加强统筹结合。积极开展党、群共建。二是加强法官权益保障。成立承德市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则》。三是发挥党组成员对工作的指导和引领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活动。四是发挥妇委会作用。关心关爱女性干警。五是开展志愿者服务80余人次。
(二)作风建设整治不彻底侵害群众利益等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10)针对“以文件落实文件,缺少行动”问题。一是压减会议,精简文件,为基层减负。发文数量比2020年同期精简50%。二是坚持纠容并举。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发挥好谈心谈话作用。三是开展大调研活动。年内领导班子开展2次调研,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四是常敲法纪警钟。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1次,警示教育大会2次,廉政辅导1次,做到警钟常鸣。
(11)针对“合议庭成员评议过程走形式”问题。一是强化合议庭实质运行。督导《关于进一步规范合议庭有效运行的意见》落实。二是及时纠错通报。在评查中加强对合议庭评议笔录的检查,倒逼责任落实。三是规范团队组成。制定《关于加强完善审判团队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细化要求、夯实运行基础。
(12)针对“有的党员在开展自行组织的主题活动中走形式”问题。一是以谈促改,发出整改工作提示,对责任人进行谈话。二是强纪促改。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加强审核把关。
2、关于“为民服务方面还有欠缺”问题
(13)针对“为民宗旨落实不主动现象”。一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加强和规范司法救助工作。二是夯实工作基础。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完善工作办法。
(14)针对“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一是再审案件纳入院庭长监管。确保监督有序、有责,提高再审案件质量。二是即时退费。三是建立退费协作机制。业务庭提交退费申请后退费部门2日内退费完毕。四是发放到位。反馈问题中未及时发放的执行案款,均已发放到位。
(15)针对“党务、政务公开不严格、不规范”问题。一是查漏补缺。目前党务公开缺失项、政务公开缺失项均已补充完毕。二是实时更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6)针对“解决纠纷问题不彻底”问题。一是积极沟通解决。票据合理合法的报销解决,票据不合理的,由职工个人承担。二是有序协调推进。目前1人问题已解决,其余正在解决。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还不够严格”问题。
(17)针对“车辆管理不够严格,存在违规使用执法执勤车辆和未审批派车现象”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停止使用。二是举一反三,规范使用,杜绝违规使用车辆和未审批派车情况。
(18)针对“超预算支出办公经费”问题。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二是确保年初预算完整性。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编入年初预算。三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三公经费开支控制,绝不超支年初预算,只减不增。
(19)针对“扩大支出范围,公私不明”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本院《机关经费开支管理办法》,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严格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4、关于“在三资管理和工程项目方面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20)针对“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补齐票据手续,查找类似问题,补齐附件,并举一反三,确保账目合法、齐全。
(21)针对“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实现独立核算。启用工会经费独立银行账户,规范管理。二是实现收缴分离。执行案款全部纳入“一案一账户”系统管理,刑事罚没款缴纳至财政局账户。三是规范诉费管理,退费由市财政局保障。
(22)针对“固定资产登记和处置不规范,购置特种车辆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调整相关账目,完善固定资产登记。二是严格处置程序,公开透明。三是寻求上级支持,协调解决。
(23)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缺乏监管,验收不严”问题。一是委托专项审计,已进入交换意见环节。二是严格项目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4)针对“采购内控机制不健全、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完善采购环节管理。制定《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内控信息化。上线河北法院财务资产内控管理系统,确保规范。
(25)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资金使用报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26)针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形式单一”问题。一是抓实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支部书记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二是细化党建责任。制定《2021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建立健全组织制度体系。三是加强党建工作。常态化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需基层党建问题。
(27)针对“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不严谨”问题。制定《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会基本要求和内容。
(28)针对“党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问题。一是加强培训。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做到严格审查、规范发展。二是查纠整改。对照查找审批超期及期限过长原因,制定举措,规范工作。三是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三会一课’流于形式”问题。
(2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一是严肃政治生活。发出工作提示,加强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二是规范换届选举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工作。三是补选纪检委员。6个支部已完成补选工作。
(30)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落实“三会一课”。督促各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党建计划并依此执行。二是强化书记述职,增加下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内容。三是党委委员下沉指导,到所联络支部参加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参与重要事项讨论。四是规范手册使用。对随意涂改、记录抄袭等现象检查追责。
3、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方面不够严格”问题。
(31)针对“缺乏培养规划,年轻后备干部力量不足”问题。一是正确选人用人,选拔任用年轻干部33人,比调整前降低4.05岁。二是储备培养年轻干部,提高干部年龄结构科学水平。
(32)针对“录用人员不规范,安排岗位不合理”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和使用。二是事业编制人员统一管理、派遣使用,机关工勤人员按工勤技能调整岗位。
(33)针对“内设机构个别正职长时间未进行轮岗”问题。一是调整工作岗位。推动10名内设机构干部轮岗交流,调整9名一般干警工作岗位。二是坚持和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推动年龄较大、职级较高的内设机构负责人,退出领导岗位。
(34)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坚持党管干部。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二是规范会议记录。
4、关于“风险防控还有薄弱环节,‘两个责任’落实有欠缺”问题。
(35)针对“党组主体责任意识有所淡化”问题。一是制定工作要点,细化19项29条具体工作举措。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强化“一岗双责”。三是严格案件评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准确区分审判质量瑕疵与违法审判。四是持续规范司法行为,对个别不适宜继续担任法官的人退出员额序列,清除害群之马。
(36)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问题。一是压实“一岗双责”。建立谈话约谈、常态监督等12项工作机制。二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上半年共开展谈心谈话199人次,提出意见建议40条。三是从严执纪问责。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发挥震慑作用。四是严格案件评查。建立评查专家库,准确定性,明确责任。五是加强案件评查。认真开展“事前评查”“院庭长评查”。六是落实年度计划。抽调20人开展重点案件评查。七是畅通渠道、协作配合。运用廉政监督二维码等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八是优化信访登记内容,每周统计对同一承办人进行信访的案件。九是发现问题及时再审。十是加大化解力度。积极协调业务部门和审监二庭、机关纪委、督察室参与信访案件化解。
5、关于“中院监察机构力量不足,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存在宽松软,涉及举报审判案件质量问题核查时间长,暂存待查信访事项存量高”问题。
(37)针对“市中院监察室负责具体查办信访事项的人员只有2名,监察室查核力量明显不足,同时审判案件质量问题需先经审监二庭进行评查,导致办案处理时间较长”问题。一是充实办案力量。部分案件与机关纪委共同办理;个别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协调各专业业务庭廉政监察员协助办理。二是及时核查线索。审监二庭与督察室加强配合,增量随清。三是集中抽调33人评查、核查。
(38)针对“干警违规违纪案件查办中存在责任认定不清晰,执纪执法过于宽松软的现象”问题。一是严格评查定责。修订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并依此评级定性。二是严格程序严肃问责。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定责、问责。三是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抓住典型,从严问责,形成震慑。
(39)针对“查办信访案件程序不规范、归档不合格”问题。一是提高核查质量,强化证据支撑。二是规范核查流程,健全登记、函询、初核流程。三是强化提醒谈话效果,做到谈深谈透。
(40)针对“暂存待查信访事项存量高,工作机制不健全” 问题。一是全面清理暂存待查信访举报事项,依规及时了结。二是加强督促管理,及时跟进核查,清理存量。三是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控增量。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学讲话、悟思想、抓落实、促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依法服务保障全市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转化为强大工作动能,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改革创新,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等作用,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执质效,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强对司法权力的制约监督。
(四)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从风险识别、评价、处理及监控四个方面构筑风险管理防线,加强日常监督,激励干警主动担当作为。
(五)进一步强化整改任务落实,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事项,进一步总结提炼,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已取得初步成效、需要持续推进的,在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同时,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问题常态化整改。对未彻底完成整改的问题,深挖症结,集中攻坚,确保整改到位,以整改实效促进标本兼治,推动全市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开拓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4-2177299;邮政信箱: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电子邮箱:cfdzz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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