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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8-12 17:25:02 阅读量:1217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9月2日至10月22日,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市属承德三岔口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承德滦河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承德承军粮油供应有限公司3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了专项巡察。2022年1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强化整改组织领导。成立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何元武任组长,分管领导李清玉、刘爱民、朱兴允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物资储备科,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扩大)会议3次,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委领导班子和成员一致认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点到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认真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委党组立足真改、全面整改,就抓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精心制定整改方案。经多次完善,委党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粮食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落实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在全委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干部职工动员大会上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三个月内基本整改到位,见到明显成效。

(三)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8次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涉粮整改重大议题15个。明确各分管领导认真履行分管科室、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实行周调度,形成了领导抓、抓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专门抓,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机制”。围绕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委党组深入研究事关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的前瞻性、基础性、长远性重大问题,印发了《承德市“十四五”时期保障粮食安全行动实施方案》《承德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监管暂行规定》《承德市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着力推动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构建高水平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全市粮食安全。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6类14项31个具体问题,制定了110项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制度25项,三家直属企业建立完善内控制度,详细规定具体事项400多项。

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各级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意识普遍增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区域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得到加强,改革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全系统以守住管好“承德粮仓”为使命,上下一盘棋、一种声音、一种力量已经形成,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在繁重工作任务中彰显了政治担当,在诸多困难中锤炼了过硬本领,在疫情大考面前经受住了考验,有效促进了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市委粮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梳理出的6类14项31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整改已完成25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6个。

(一)对粮食工作重视程度不高,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粮食安全相关决策部署党政同责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对粮食工作统筹重视不够,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提高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职能用力不均”问题

(1)针对“对发改项目、投资这条线抓的比较紧,对粮食方面工作用力不足”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市发改委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或者专题会议汇报粮食安全工作,开展工作调研,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出台和落实保障粮食安全政策。委党组每季度研究一次、粮食和物资储备内部运行机制领导小组每月研究一次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紧急重大情况随时研究,并作为长效机制固定下来。二是坚持把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融入到全市发展改革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考量,作为全委年度重要工作计划、年度总结的重要内容,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抓重点、出亮点,争主动、真落实,高标准、严要求。1月14日,委召开了2022年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深度研判粮食安全新形势,安排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会后印发了《2022年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要点》,要求各县(市、区)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三是针对机构改革后,粮食工作不够突出、不理顺、不顺畅问题,委党组研究印发了《关于建立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内部运行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在委党组统一领导下,保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相对独立的内部运行工作机制,授权一名党组成员、副主任牵头主持粮食和物资储备全面工作,成立由牵头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为副组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5个业务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运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统筹推进常规重要工作。

(2)针对“党组会审议发改议题比较多、关于本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的重大部署议题少,讨论不够充分”问题。一是建立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委党组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每季度研究一次,局长办公会或内部运行领导小组会每月研究一次。截至目前,研究事关粮食和物资储备重大部署议题15个。二是明确粮食议事规则范围。对中央和省、市粮食工作决策部署,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战略,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项,系统内部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要资产处置、预算安排等“三重一大”和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落实审计、巡视巡察、监督检查等重大事项一律应提尽提,由委党组会研究,重要情况随时研究。对国家、省、市对口交办的重要业务、粮食和物资储备重点项目的推进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视察检查等重要事项,由主任(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对常规党务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员管理、财务申报、事务管理等综合事项,指导和监督系统工作、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由内部运行机制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三是系统研究粮食改革发展。委立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核心任务,突出“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主题,坚守安全、稳定、廉政“三条底线”,根据市情、粮情,研究编制《承德市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十四五”规划》,引领粮食行业改革发展。四是实施粮食安全提升行动。制定印发了《承德市“十四五”时期保障粮食安全行动方案》,突出粮食安全政治引领,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强粮食安全统筹谋划、协同保障,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收购体系,加强储备管理,持续推动节粮减损,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区域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3)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在粮食、能源重要资源上要确保供给安全,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等指示精神组织学习和专题研究不够深入”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专题研究。通过委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对粮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等学习内容10次。3月18日,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全面解读,用心领会、深刻理解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等重要论断和要求,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主管副市长批示要求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委以《发改政策研究》专刊印发至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进一步学习,指导推动工作。二是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在深入学习研讨的基础上,针对全市粮食安全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市发改委粮食安全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市发改委保障全市粮食安全工作建议。市委主要领导就执行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强化党委和政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强粮食安全保障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调度解决粮食安全突出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主管副市长先后深入市属3家国有粮食企业、中央储备粮承德直属库、市粮油质检中心调研,并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共同研究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三是健全完善持续学习研讨制度。把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重要讲话批示指示作为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委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安排》和《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强化粮食产购储加销统筹谋划、协同保障,坚决扛稳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4)针对“相关科室工作关系不理顺、职责不清晰”问题。一是明晰综合科室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办公室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文件运转、办公用品等方面给予保障,加强对粮食企事业单位公车、公务接待管理;财务科负责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在经费方面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正常运转;机关党委负责各支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支部建设管理;政策研究室负责对市属粮食企业内部审计;法规科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规范文件审核和法律事务方面协调工作,形成与粮食各业务科室、各企事业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成立粮食综合协调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综合协调、统一调度、工作汇总、文字综合、政策理论研究、行业发展规划制定、督查督办、信访稳定、委领导交办事项等工作,对上负责完成对口工作安排,对下负责对县(市、区)粮食工作指导,委内负责与综合科室的联系沟通,确保统一口径、统筹管理。三是强化考核工作,严肃追责问责。明确粮食和物资储备牵头负责人的牵头责任,明确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严格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要求,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对粮食系统内实行单独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报委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统筹。委内监督检查组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指导督促,强化跟踪问效。整改期间,各分管领导带领各综合科室有关人员,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3次对委属3家国有粮食企业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帮助企业精准整改,确保各企业巡察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强党对粮食工作的领导,统筹物资储备管理及应急职能突出不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保障能力建设不够完善方面

1、关于“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开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局面差距较大,基层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有缺失”问题

(1)针对“未按照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问题。一是下发督办函。3月14日,由委机关纪委向委属三家粮食企业下发了《巡察整改督办函》,特别要求对“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完善,确保党务与业务,公司章程内容与内控机制有序衔接,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运转全过程。二是开展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了企业党建工作大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党支部与董事会、经理层协调运转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章程中,帮助企业制定了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三是健全完善制度。三家粮食企业均健全完善了企业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党务工作、内控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制度,保障了企业合规运转。四是加强日常监督。成立粮食综合协调办公室,每季度对企业章程管理进行检查督导,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从日常抓起,从源头入手,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以有力的监督保障制度的执行。

2、关于“地方粮食等储备总量不足且品种不合理,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供给保障能力不足”问题

(1)针对“因地制宜构建应急管理制度体系不够完善”问题。一是增强应急意识。春节前,组织召开了全市保供稳价会议,把粮食保供稳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考核力度,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粮食安全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确定工作目标,明确时限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二是加强网点管理。制定印发《承德市粮食应急保障网点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科学布局、全面覆盖,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平时自营、及时应急”的要求,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应急储运、加工、配送、供应网点布局,建立和完善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三是强化保供举措。委制定印发了《粮油和食盐应急供应保障工作预案》,统筹安排做好应急供应保障粮源组织、加工调运、粮油供应等工作;突出协调联动,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立市内各县(市、区)及周边市际间联动机制,完善层级协同、政企协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发挥各类主体作用,形成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合力,保障国家重大节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特别是突发情况下的粮油供应。四是提升应急能力。以“十四五”时期国家、省粮食保障能力提升行动为契机,推进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建设。谋划上报市应急保障中心项目2个,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谋划本级保障中心项目。五是压实安全责任。先后在春节、冬奥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令相关储备粮企业与代储企业全部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书,明晰了安全生产责任。

(2)针对“对盐业公司食盐储备储存情况履行监管职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会同市供销集团迅速督促市盐业专营有限公司整章建制,规范省、市政府食盐储备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二是落实月库存报告和定期盘点制度,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保障有力。三是加强对食盐储备监督检查。3月22日,委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公司食盐储备整改情况实地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实际库存在市级储备数量以上。

3、关于“实施‘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优粮优储规范化欠缺”问题

(1)针对“对企业仓储制度落实情况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各企业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2021年11月8日、12月30日、2022年1月24日,委3次组织开展了粮食安全储存和储备粮轮换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彻底整改上述问题,督导企业严格落实“一规定两守则”,落实保管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账卡簿记录,健全完善成品粮油、化学药剂规范管理制度。4月15日,委印发了《国有粮食企业仓储管理和安全生产实施细则》,细化岗位设置、制度建设、仓储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制度。二是完善储备粮轮换机制。制定了《承德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监管暂行规定》,加强市级储备粮(含食用植物油)轮换业务监督管理,提升监管工作效能,确保储备粮轮换规范,对未按规定在交易平台轮换销售储备粮情况重点进行检查,杜绝企业自行轮换和私下交易。三是加强企业储备粮规范化档案管理。直属3家企业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对各种资料进行了归档,确保保存完整。

(2)针对“日常行政检查质量不高”问题。一是明确具体收储企业直接责任。每年3月份前,与各收储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承担”的原则,严格落实仓储管理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规定。今年以来,对直属3家粮食企业、部分县区粮食企业、市盐业公司等进行了11次专项督导检查,排查问题隐患19项,整改已完成。二是严格落属地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巡查制度,按照一级查一级原则,每季度对粮食收储企业巡查一轮。并开展了年度粮油数量质量库存大清查、秋粮收购、市级储备粮油轮换等专项检查。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按照《河北省粮食流通执法督查暂行办法》《河北省地方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承德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监管办法》要求,严格执法检查程序,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3)针对“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网络不健全”问题。一是加强网络机构建设。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要求,实施了总投资1050万元市级质检能力提升项目和3个县级新建质检站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并正式投入使用,完成了2021年度全市新收获玉米、稻谷质量检测任务。二是继续提升检测能力。3月底,在新一轮质检体系项目建设中,又向省申报了计划总投资950万元市级质检能力提升项目和县级新建质检站项目。三是强化质量检验制度。针对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储备粮油质量检验检测监管。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的通知》,对粮食出入库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对违反有关规定明确了承担的违规违纪责任。四是加强质检培训工作。组织全系统粮油质检人员51人,通过现场、线上两种方式参加了省粮油质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专业队伍素质。五是完善质检体系长效机制。每年组织全市粮食质检人员至少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一次,通过每年新收获粮、储存粮食等检验任务锻炼质检队伍,提高全市质检能力水平,确保全市粮食质量安全。

(4)针对“库区安全管理有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守则》,对巡察中发现的23项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二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对照新编修的粮食和物资仓储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双控”机制指导手册13类104项检查内容,指导企业逐项进行排查,针对15项重点风险隐患点分类建立台账、落实管控措施,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提高安全检查水平。坚持每年一次聘请专家到直属企业就存储基础设施、电力、消防等进行实地检查,纠建并举,强化对粮食安全的支持保障。四是坚持提示提醒。坚持对企业安全生产7个关键环节30个重点安全事项做出了明确禁止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环节安全隐患,落实各岗位责任。并严格要求各企业按照委《关于印发国有粮食企业仓储管理和安全生产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五是加强安全人员培训。组织开展了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培训,市县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3人,通过考试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

(三)对粮食企业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方面

1、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意识不足”问题

(1)关于“从严治党举措不够扎实,对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导不够”问题

①针对“对企业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督导跟进不够”问题。一是强化领导。委党组特别是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动员会、部署会、调度会等多次对企业班子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进行安排部署,并责成相关领导带队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企业履行“一岗双责”落实落细。二是专项检查。相关领导带领联合检查组3次对三家粮食企业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控管理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企业班子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三是加强督导。每月对企业进行调度,每季度对企业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委党组,由委党组审核研究后,对当事责任人进行相应惩罚。

②针对“签订廉政责任书未全覆盖,逐级传导从严治党压力不够”问题。一是签订责任书。针对巡察组当时提出的问题,我委立行立改,于2021年9月29日前,组织分管领导与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与企业班子成员重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16份,保证了企业班子成员全覆盖。二是开展廉政谈话。组织分管领导重新与所属企业班子成员,企业班子成员与企业中层负责人,中层负责人与所属党员,逐级开展了廉政谈话54人次,既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又指出今后努力方向,确保谈话实效。三是排查廉政风险点。对所属企业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在公务、人事、财务、储备等管理方面风险点排查共23项,建立廉政风险档案,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举措,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执行台账管理,对需要公开办事流程的及时制定工作流程图并公开。四是健全完善机制。健全了《党的建设要点、清单》和《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的建设工作责任。

③针对“指导督导直属企业党风廉政工作用力不够”的问题。一是明确责任。3月14日,下发提示函,要求企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和要点》《党建工作清单和要点》《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等相关文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举措。二是专题培训。4月2日,由委领导组织机关党委、人事科等相关人员,对企业支部委员就党风廉政工作和党建工作进行专题培训,规范了任务目标,明确了工作职责,并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党建工作作为企业重要政治任务,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断提高企业班子治理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督导。由机关党委每月对企业下发《提醒函》,对所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学习情况进行提示提醒。同时按照规定,要求所属企业每半年将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上报机关党委,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关于“‘用身边事教育人’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①针对“直属企业对中央、省、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未进行集中警示教育学习”问题。一是高度重视。12月23日和1月28日,委主要领导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委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和各企业班子成员参加专题警示教育会议。教育引导企业党员干部,特别是企业班子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政治自觉。二是加强学习。驻委纪检组向所属企业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和省局印发全国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各企业均于3月底前相继召开了全体职工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警钟长鸣,防患未然。三是深化警示。要求所属企业要将警示教育学习作为班子会、支委会的重要议题,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定期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今年以来,三家企业共通过班子会、支部(扩大)会、党员大会、职工大会等形式,通报《典型案例》9次,着力构建风清气正、担当尽责的政治生态。

②针对“对个别受处分党员未在所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情况,其本人亦未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问题。一是立行立改。2月21日,相关单位对受处分党员违纪情况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3月9日,受处分党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检查,相关单位负责人作了“一岗双责”检讨。二是完善制度。结合以上问题,我委举一反三,迅速制定了《违纪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即时通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程序,明确了责任,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粮食系统制度体系建设不完善,对已有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1)针对“直属粮食企业‘三重一大’、财务、安全生产、车辆管理等制度不完善”问题。一是3月14日,机关纪委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于4月15日前健全完善了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包括“三重一大”、财务、安全生产、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二是组织各企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完善内控制度,详细规定具体事项。三家企业制定的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共400余项。三是对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依据《小企业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建立资金管理、重要资产管理、债务与担保业务管理、税费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合同管理、重要客户和供应商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等内控制度。

(2)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督导企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和现金管理使用规定。二是指导所属企业参照执行市党政机关商务接待、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了本单位相应的管理办法,严格履行招待费、差旅费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三是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四是督促相关企业对支出的劳务费索取正规发票。

(四)围绕“六保”任务,构建粮食购销过程中“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不到位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针对“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督导直属3家国有粮食企业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实施方面,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影响项目施工因素的预判,周密安排好施工进度和项目工期,做到早统筹、早规划,不打无准备仗或匆忙之战。二是切实做好项目的论证规划设计,严格项目预算预审,完善工程建设过程监督管理,健全工程签证手续和程序,督促项目单位落实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具体问题移交相关企业已整改完成。三是健全完善粮食项目管理制度。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4月18日,委印发了《国有粮食企业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系统队伍建设深化粮食系统体制机制改革不够方面

1、关于“对基层党务工作指导规范不够”问题

(1)针对“对党务工作人员日常培训不足”问题。一是加强培训。4月2日,组织各企业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辅导,系统掌握党务知识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工作要求。二是跟踪问效。2月16日、3月2日、3月5日,检查组分别赴企业与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座谈,对相关党务知识进行了问询,并提出了要求,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党务理论水平。三是完善制度。2月12日,我委制定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纪实管理办法》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提醒报告制度》等制度。在上述检查期间,机关党委相关人员特别对企业支部班子进行了专题辅导,要求企业班子以上率下,迅速对企业人员进行培训辅导,不断将党务相关知识入心入脑。

(2)针对“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提高认识。将中央、省、市关于粮食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要求作为理论中心组、党组会及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引导粮食企业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相关精神,确保企业工作与中央、省、市工作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规范。对2月16日、3月2日、3月5日检查中发现的党建质量不高、档案不健全、党务工作不规范等问题,3月14日向企业进行了通报并于4月2日做了专题培训,责令企业高标准严要求推动立行立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三是举一反三。结合我委制定印发的《机关党委议事规则》《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思想宣传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在严格贯彻落实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企业内部党建相关制度,目前均已制定完善。

(3)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业绩轻监管、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问题。一是完善责任机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完善委《党建工作要点和清单》《意识形态工作“三清单”“四机制”实施方案》《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等,严格规定企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统筹调度。每半年听取支部工作述职,机关党委每月对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提醒,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对于上级的重要部署事项,由相关科室深入企业,参与重要会议、重点检查等工作,目前结合企业粮食安全检查、粮食收购、储备粮轮换等重点工作,赴企业督导检查20余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加强企业规范化、合理化。三是发挥党建引领。将粮食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全委党建考核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2021年,两个企业党支部被评为委先进基层党组织。一名支部副书记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3个粮食企业6名党员和3名党务工作者被评为委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2、关于“对基层支部党内政治生活督导不够”问题

(1)针对“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深刻”问题。一是会前指导。指导企业做好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批评和自我批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谈心谈话记录,达到交流思想,消除隔阂、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目的。二是会中指导。机关党委深入各企业对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真正做到自我批评认识深刻,批评意见有辣味、红脸出汗,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做好会议记录。三是会后检查。对企业上报的整改清单、整改举措、整改时限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整改不实、不彻底,未限期整改等问题,迅速提出整改建议,如遇推诿扯皮或拒不整改等重大问题,提请委党组,由委党组进行组织处理,确保企业组织生活会取得实效。

(2)针对“对直属企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教育指导督导少”问题。一是全面排查。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机关党委对直属企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对发言材料有个别雷同和在网上抄袭情况,均进行了整改。着力推动企业将学教成果转化为催生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新动能。二是督办通报。机关纪委下发了《督办通报函》,针对此类问题对三家企业进行了通报,要求企业举一反三,决不允许再发生此类问题,如再发现将从严追究当事人和“一岗双责”责任人责任。三是健全机制。结合我委制定《建立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内部运行机制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对粮食企业重大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组织相关科室定期对企业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内部运行、“三重一大”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落实上级的重要部署、企业的重大会议等,均要列席参加,确保推动企业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3、关于“粮食系统队伍改革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1)针对“局党组未及时统筹调整分工造成日常检查监管不够”问题。根据领导人员变化,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副主任牵头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加强粮食工作领导力量。

(2)针对“机构改革后,粮食队伍人少老龄化,委机关对三家直属企业的各项工作指导有所弱化”问题。一是充实科室人员。按照每个科室不少于2人的原则配齐人员。成立综合协调办公室,统筹推进粮食常规重要工作。二是加强对直属企业指导。委主要领导带领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同志2次到各企业深入调研检查,认真听取了各企业近3年经营管理财务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掌握企业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要求和操作性很强的具体举措。三是加强对直属企业监督管理。研究印发《直属国有粮食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企业人员编制和费用支出预算管理,加强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建立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机制。实行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人员、实物、财务、账务分开管理,确保储备粮安全。加强企业党建考核,强化综合考核结果运用,调动职工积极性。

(六)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1、针对“对2019年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整改落实不够”问题。一是责由相关单位对分管仓储领导和保管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通过维修仓房密闭性、清理卫生、更新防鼠板、平整粮面、整修房地渗水、更新走粮板等措施,确保储粮安全,同时完善了仓储管理登记信息,规范填写了粮情检查记录簿,迅速将屡查屡犯的“老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并落实领导和保管员日巡仓检查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简易罩棚不得存储政府储备粮的规定,结合轮换,相关单位已将简易罩棚存储的市级储备小麦轮换至直属企业标准粮仓储存,从根本上消除了安全隐患。

2、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用力不足”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2022年1-3月,市发改委党组会议共6次研究粮食工作。二是做实日常监督。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监督重点,抓实抓细。突出问题导向,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加大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导力度,传导整改责任和压力,督促全面彻底抓好整改;与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沟通会商,督促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深入粮食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查看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三是提升监督质效。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发挥好前沿“探照灯”作用。2月8日,对三岔口公司执行《公司章程》、“三重一大”事项不严格、不规范,给予企业负责人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就有关问题向市发改委党组作出工作提示。3月31日,召开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警示教育会议,通报各地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结合粮食企业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廉政教育,发挥警示作用。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专项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推进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党的建设和粮食行业新的发展,推进党委和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地落实,为保障粮食安全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对照整改“台账”,对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按时间进度,有力有序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二)加强跟踪督导。推动各科室和党支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框定责任,常态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经常性进行跟踪督导,及时掌握整改成效和进展,督促整改落实不停步,执行制度机制不松懈。针对个别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进行研究解决。

(三)深化成果应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确保巡察整改常态长效。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与推动粮食改革发展相结合,转变工作作风、振奋精神状态,使问题得到根治、不出现反弹回潮,确保巡察整改落实的系统性、实效性、长效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4-2022879;

邮政地址:承德市行政中心西楼617室: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政编码:067000;电子邮箱:cdliangban@163.com。

 

中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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