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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承德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8-04 10:57:07 阅读量:67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9日至7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常规巡 察,于9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议、党组会议、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全面开展巡察工作。在市纪委监委反馈巡察整改审核意见后,迅速安排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整改,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落实“十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发《关于落实“十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将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为3方面37项具体问题,逐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形成压力传导,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的整改工作体系确保高效推进整改工作。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方面37项问题,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17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个、长期坚持18个,未完成整改2个。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欠深入,统筹推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扎实有力”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够深入,理论联系实际有差距”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扎实。学习内容不全面,学习方法简单”问题。一是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相关学习要求,制定学习计划。二是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及关键时间节点结合实际工作及时调整学习内容。三是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对学习内容做到全面系统学习。四是将理论学习与交通工作相结合,在中心组学习时,领导干部结合实际工作进行研讨。

(2)针对“用理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还有较大差距。学习流于形式,对上级政策学习、理解与实际结合不够”问题。一是尝试新的学习方式,运用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效果。二是将学习内容与上级政策、交通业务相结合,明确学习内容和重点。三是我局坚持由工程建设为主向加强行业管理服务转变,从全市路网规划、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有效监督执法等多环节多措并举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2.关于“贯彻落实总书记新时代交通运输发展的指示精神还不够到位,缺少突破‘瓶颈’的创新举措”问题。

(1)针对“落实‘交通强国’战略,推动我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有短板”问题。一是督促各项目业主单位(执行业主单位)加快推进交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安排专人积极与省厅对接,及时推进剩余工程和相关后续有关工作,争取尽早安排竣工验收会议。二是通过日常督导,帮助业主单位(执行业主单位)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安排各职能科室积极与省厅对接,争取上级单位的资金支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三是积极协调地方政府,筹措资金加快征拆进度,为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科学灵活地把握政策,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已经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及时申请先期开工的施工许可,组织桥隧工程先期开工。四是跨县市区项目,努力向上级争取,解决各县市区政府配套资金不同步,征拆进度不统一等问题。

(2)针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后半篇文章用力不足,重建设、轻养护问题比较突出”问题。一是我局于2022年11月15日给各县区政府发了《关于做好“十五届市委第二轮巡查反馈意见”涉及农村公路问题整改的提示函》,明确依照《公路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责任主体,要求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及时拨付上级补助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促进“四好农村路”健康有序发展,使农村公路建设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督导组,每月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养护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或进度相对滞后的县区和项目进行重点督办,明确完成时限,责任落实到人,推进行业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3)针对“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环保工作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持续做好公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强化工作责任,加强路面清扫,按要求频次和标准做好路面清扫。二是对主城区负责管养的国省干线路段进行梳理,分区域分条段确定责任单位,掌握底数。三是相关单位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对2020年以来上级交办问题进行回头看,目前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4)针对“推动邮政和交通融合发展不够有力。首都寄递渠道政治“护城河”建设推进缓慢”问题。一是完善县级邮政业监管体制机制,落实邮政快递业属地管理责任,于10月24日向相关县区发送《关于成立邮政业安全机构的函》,同各相关县区有关负责人沟通推进此项工作。二是11月10日,我市召开邮政快递业维护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会上市有关领导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5)针对“在统筹疫情防控和保障物流畅通上还缺乏科学精细的方法举措,存在重“控”轻“通”、政策不稳定、部门衔接不顺畅”问题。一是完善核酸检测流程。成立核查专班,及时排查漏检人员,推送到漏检单位,通过专班查漏、单位督检的方式保证了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率达到100%。二是确保货车运输顺畅通行。对部分卡口在保通保畅方面存在政策不清问题的县区,市局保畅领导小组办公室立时督办,及时处理。委派专人前往上述运输任务较重的县区进行指导检查,帮助制定具体实用的保畅办法,确保物流车辆畅通。三是尽全力保障当下热煤运输通行顺畅,根据最新防控要求随时进行调整。

3.关于“推进交通运输体制改革不够有力有效,运输行业管理和服务能力存在明显短板”问题。

(1)针对“机构调整不到位,服务职能没有得到加强”问题。一是积极推进在建高速BIM数字化管理建设。二是积极推动综合交通大数据平台建设,整合全市检测数据,发挥大数据优势,组建承德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中心,推进全市交通行业数据汇集及共享。三是推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共9类证照生成电子证照的工作。四是目前已撤销了“承德市交通运输局通行费征收服务中心”,成立“承德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中心”;撤销了“承德市交通运输局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成立“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宣传中心”;调整职能弱化单位“承德市京承旅游公路服务中心”编制,充实到“承德市道路开发中心”等增加职能和亟需编制的单位。

(2)针对“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成效不高。部分县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缓慢”问题。一是印发了《承德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关于开展政府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行政处罚有关程序的通知》《关于印发网络预约出租车管理若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的通知》补充完善了制度体系。二是组织了法制审核人员线上培训、执法信息系统培训等专题培训,组织学习考核。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了执法案卷评查、“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和综合执法专项检查,通过检查促进执法规范化。四是综合执法改革方面:涉及的相关县局已完成改革。五是根据工作需要及执法支队空编情况,调整补充年轻干部到执法支队工作;六是根据执法支队近三年自然减员情况,研究公开招聘计划,补充高素质人才。

(3)针对“出租车行业改革严重滞后。特别是网约车经营许可至今未启动”问题。一是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市网约车市场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网约车发展数量并依此为依据,制定我市网约车发展规划。二是按照我市网约车发展规划。平稳有序积极推进我市网约车发展。三是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出租服务信誉考核工作机制并积极推进。

4.关于“意识形态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针对“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每半年在党组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单独条目进行报告。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方面

1.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深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针对“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指导基层的力度还较弱”问题。一是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到基层参加组织生活,每年至少1次,会上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领导干部至少每半年到分管基层单位、工程一线指导调研,加强与基层干部群众交流沟通。

(2)针对“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我局已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整改,自2020年后,连续两年的审计工作中均未再出现同样问题。

(3)针对“公车改革不彻底”问题。我局严格执行现有上级公车管理制度,鉴于目前中央、省市均未出台事业单位核编依据,按照全市事业单位编制暂缓核定,维持现状的要求,我局局直各单位车辆编制以2018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上报数据为准,待中央、省市出台事业单位核编依据后依照执行。

2.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措施落实不够,服务理念和质量差距较大”问题。

(1)针对“‘放管服’改革成效不够。权力下放划转不到位,目前仍有部分行政许可、备案、确认未下放划转至相关单位”问题。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备案、确认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3个事项清单,明确法律依据;二是鉴于双桥区交通运输局为新组建机构,目前尚不完全具备承担双桥区区域(包含承德高新区托管区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能力和条件,暂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承担相关执法职责。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承办﹝2019﹞13号)有关规定,我局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待其具备承接能力后下放。

(2)针对“便民服务措施不落实,服务指南和操作规范,不公开、不透明、不方便问题比较严重”问题。综合业务大厅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补换证和转籍业务的服务指南、服务期限以及服务流程印制宣传册及宣传板,在综合业务大厅进行张贴和摆放,向办理业户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针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执法队伍的形象和群众满意度还比较差”问题。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执法工作程序流程的通知》,将行政执法过程中暂扣程序流程、调查取证过程、行政处罚决定、案件终结等执法调查审查进行明确,杜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生。二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事后公示,加大许可、处罚结果公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倒逼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划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典型问题。四是将业务办理流程、时限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业务办理严格按照流程、时限受理审核。五是取消出租车道路经营运输证变更审批增加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要件要求,变为由车主自己决定。

(4)针对“处理群众诉求不够认真严谨”问题。一是加强12328交通服务监督热线管理。修订编制了《承德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管理办法》《承德市12328热线承办单位业务办理情况考核细则》《承德市12328热线话务员考核细则》明确职责,加强对承办单位和话务人员管理。二是组织全体12328热线工作人员召开整改落实会议,强调提升服务水平、规范接线用语、加强热点知识学习、加强业务工单催办及回访,并安排专人对话务员日常工作进行监督,保障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三是进一步完善运行情况月、季报告,加强高频投诉事项分析,完善与各承办单位联络机制,保障高频投诉事项有效治理。四是切实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提升话务员服务水平,继续加强数据分析能力,配合承办单位做好业务管理,为全面提升承德交通服务质量贡献力量。五是进一步提高出租车执法水平。联合公安部门在我市中心城区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超载超限治理工作力度。

3.关于“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不到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

针对“行政权力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有关人员和法律顾问对行政处罚、许可的实施机关,各环节审查人员签字,资金支付等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并将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报请市局研究决定。二是涉及较大数额罚款和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处罚由市局法规科组织,经市局党委(党组)会或者局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三是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由市局法制审核机构或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四是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保障各项经济活动依法合规、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五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执法工作程序流程的通知》,将行政执法过程中,暂扣程序流程、调查取证过程、行政处罚决定、案件终结等执法调查审查进行明确,将部分重点岗位行政权力过大隐患降到最低。六是完善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监管力度,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都进行详细规范,做到确定施工单位规范合理,业主单位集体讨论确定重大事项,必要项目报局党组会通过,消除廉政风险。

(三)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用力不足,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于2022年底前完成机关党委换届。二是党组会议每半年系统研究党建工作一次。三是在研究业务工作的同时,研究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四是在年度考核中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考核。五是由机关党委联合督查考核科定期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将问题定期通报、整改。

(2)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深刻,用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2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通知要求》(承组通字[2022]175号),召开民主生活会,市纪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有关领导以督导组身份列席参加。二是在2月14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前,制定《中共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党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印发工作提示,做到相互批评直截了当、开门见山、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红红脸、出出汗。三是2月14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组织了学习研讨、开展了谈心谈话、征求了意见、通报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针对“基层党建不均衡,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工委各项要求,做好组织生活会各项准备并按时按质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在谈话中既要谈自身差距,又要谈对方不足,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谈透,把思想谈通。三是组织生活会前,按照要求内容,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要求做好个人笔记。四是在2022年年度考核工作中,重点对各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有关内容进行检查。五是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班。

(4)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符合规定程序”问题。一是组织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对《中国共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学习。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确保今后工作中不再出现同样的问题。

2.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在年初召开的党建工作会议上再次重申了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今后继续落实我局制定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逐级承诺制》。二是集中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三是2023年3月2日,召开全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党风廉政工作落实情况、特色亮点工作情况作了会议述职,各分管领导逐一进行了点评,同时印发我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

(2)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充分”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全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局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与局直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逐级压实责任。三是严格落实“逐级承诺制”和“层级报告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四是制定《监督工作方案》结合廉政风险点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督导检查查力度。五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2月14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组织了学习研讨、开展了谈心谈话、征求了意见、通报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针对“‘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够”问题。按照年初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各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一是听取分管部门党组织书记履责情况汇报。二是同分管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任务,压实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三是督促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四是以解决问题为核心,持续紧盯巡察反馈问题。

(4)针对“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一是在党风廉政会议上,对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明确任务目标,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别签订“承诺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经纪律等内容纳入承诺内容。三是利用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党风廉政文件精神,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四是要求机关纪委在驻局纪检组的指导下,认真主动履行职责。五是3月15日,印发《关于推进监督工作“全覆盖”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委员、基层纪委委员作用。

3.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要求还有差距”问题。

(1)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政策规定,增强制度意识,严把工作程序,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前,按要求向市委组织部门备案。二是修订《会议议事规则》细化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涉及三重一大重要事项,按照议事规则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三是组织有关人员对《行政处罚法》修改后的执法程序进行了梳理座谈,对听证、较大金额罚款和采取强制措施的行政处罚的法制审核、集体研究程序进行明确。四是印发了《关于明确行政处罚有关程序的通知》,对法制审核、领导集体研究的条件、主体、程序作了细化规定。五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第四条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干部队伍现状与发展需要不适应”问题。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及空编情况,通过公开招聘不断优化干部队伍。二是根据岗位需求、履职经历和各单位干部培养计划,加强干部轮岗交流。三是注重培养年轻干部,不断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四是结合工作实际,理顺人事关系,通过调任等方式逐步稳妥解决相关问题。

(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科级干部任免等相关工作交由人事科负责。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任职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任职公示程序。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明确公示期计算办法,确保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凡提四必”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缺位”问题。一是明确进行因私出国(境)信息登记备案的人员范围。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全面梳理局机关、下属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登记备案信息,做到应备尽备。三是提高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重视程度,加强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核审批,如实规范填写《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管理人员因私出国(境)备案表》,认真履行审核审批职责。四是制定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和信息沟通,及时关注因私出国(境)人员动态,形成事前审批、事中跟踪、事后追缴的工作格局。五是规范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证件应收尽收。六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各单位责任,要求各单位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对存在问题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人员已作出承诺,今后将严格履行出入境审批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4.关于“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坚决彻底”问题。

(1)针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够,督办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已将相关超标准、违规发放的资金追回,并返还原单位。二是制订了《承德市交通运输局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三是立即归还垫付的资金,并进行专题报告。

(2)针对“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存在短板”问题。一是整改工作明确了7名责任领导和14个牵头部门,任务细化到12个责任单位和26个基层党组织,印发了整改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涉及的单位和部门对整改任务予以认领,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二是从长效机制建设方面作为切入点,确保整改措施能够做到举一反三。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进集体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权力正确行使。四是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学习教育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助推依法行政。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巡察工作的开展,有力的推动了我局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巩固巡察整改工作任务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我局党组将紧盯整改问题,下力推进整改工作,直至完成整改任务。同时,我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长期推进各项整改措施与实际工作相融合,让巡察工作成为促进行业和谐稳定发展的坚实保障。

(一)盯紧整改任务,持续跟进整改进度。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既定方案和措施,持续跟踪解决,确保按时完成;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持续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于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持续用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继续强化主体责任,推进制度建设。坚持狠抓“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巡察整改过程中,不断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落实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监管措施,防止反弹回潮,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三)继续强化监督责任,加大查处力度。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检验,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全局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标准和水平,奋力当好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开路先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42271270,电子邮箱:cdjtjgjw@163.com。

(联系人:张宏博 机关纪委副书记;电话:03142271270,手机:15003248551)

 

 

中共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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