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承德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5-20 15:36:02 阅读量:103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8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承德热力集团公司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党委会,对市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措施》进行了传达学习,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和深入研究。印发了《中共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工作台账》,成立了集团公司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联系、跟踪督办、整改落实。9月2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集体作了对照检查,从三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8月25日至11月25日期间进行了专项整改。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承德热力集团公司党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亲自动员和调度部署,紧盯整改进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推进整改。督导各责任部室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逐项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清单制+责任制”,一鼓作气把整改工作深抓到底。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25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25个。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理论武装不够扎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欠缺”问题
(1)针对“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重点不够突出”问题。一是集团公司党委重新规范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程序,重点对集中研讨的组织工作进行了完善,在每季度提前研究制定学习研讨方案,并结合学习内容和班子分工安排重点人员进行发言。自巡察反馈以来,共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集中研讨4次;组织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7天,开展专题研讨1次。二是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对“第一议题”记录程序和记录要求进行了规范。三是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期间,组织领导班子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最新重要论述和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行了重新集中学习、研讨和理论自学,并做好理论转化和推动落实。
(2)针对“学以致用有落差,推动绿色转型成效不够明显”问题。一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了沧州肃宁县地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新增加清洁能源供热面积400万平方米;二是五道沟草炉沟天然气部分置换为电能供热项目已完成项目批复,正在施工,预计2023年12月中旬投入使用;三是计划对市罗汉山文创园项目采用清洁能源供热方式,目前项目意见已经获得市政府同意;四是推进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本年度,沧州龙海公司利用吸收式热泵技术对锅炉烟气进行了深度余热回收,增加清洁供热能力3.5MW,预计每年可增加清洁取暖面积约10万平方米。
2.关于“落实‘做强做优做大’要求有差距,企业发展面临困境”问题
(3)针对“没有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企业经营形势不容乐观”问题。一是围绕增收节支总体目标,积极协调各地政府推进供热价格调整,缓解供热成本倒挂困境。截至目前,承德地区丰宁县、围场县、平泉市、滦平县,沧州地区孟村县、海兴县、南皮县均已完成供热价格调整,预计每年可进一步增加热费收入。二是积极协调各地政府,建立煤热联动机制或价格补偿长效机制,努力改善经营环境。2023年度集团所属各燃煤供热公司已确认政府补贴,2024年继续与各地政府密切联系,继续争取补贴。三是积极做好煤炭“淡季旺储”错峰采购工作,2024年签订长协合同25万吨,截至目前已落实长协煤炭18万吨,正按合同要求按月陆续进场,同时煤炭价格整体回落,预计可进一步降低煤炭采购成本。四是继续坚持增收节支、降本增效理念,贯彻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依托集团公司ERP信息化平台,充分利用智慧供热平台系统,科学合理调配生产能力,在提升供热质量的基础上,通过锅炉负荷科学匹配、管网调平等工作,有效降低生产运行耗能,通过全面预算及管网调平等管理手段,进一步降低成本支出。
(4)针对“部分分、子公司盈利能力不强,发展质量不高”问题。一是积极协调地方政府继续推进供热价格调整。二是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建立煤热联动机制或价格补偿长效机制,努力改善经营环境。三是积极做好煤炭“淡季旺储”错峰采购工作,把握煤炭价格整体回落时机,尽全力降低煤炭采购成本。四是继续坚持增收节支、降本增效理念,贯彻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进一步降低成本支出。通过夏季大修技改项目和常规检修工作,做好锅炉本体、炉墙、炉拱及其他附属设备检修、维护,同时加强煤质管理,做好不同煤质掺配工作,提高燃煤利用率。
(5)针对“资产负债率超警戒线并逐年上升,企业债务风险加剧”问题。一是计划推进供热价格调整,增加热费收入。二是积极协调争取政府补贴资金到位。三是2023年,通过各种催缴方式共收回取暖费欠费2014万元。截止2023年底,集团公司整体取暖费欠收总额为19444.44万元,下一步将加大清欠力度,多措并举,通过提交拨款申请、发送律师函、法律诉讼、强制执行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进行催收。四是推动解决入网费资金问题。通过积极争取,2023年12月29日,市政府印发了《承德市中心城区供水供气供暖公共管网及接入工程分摊实施细则》和《承德市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供电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细则》,公共管网及接入工程建设费分担进行确定,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五是2023年底置换到期借款,保证各项借款到期还本付息。2024年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各金融机构授信储备,采取详细对比融资方案、延长借款期限等方式减轻还款压力。六是探索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资本结构。目前正与相关机构进行洽商探索发行REITs上市,审批通过成功发行预期可进一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七是预测2024年度原煤采购成本支出进一步降低。八是通过贯彻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实现经济运行,预计各项成本费用比计划进一步降低,减少现金流出。2024年度计划通过各种增收节支方式增加现金净流量,降低资产负债率,逐步优化资本结构。
3.关于“党委发挥全面领导作用有差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不实”问题
(6)针对“下属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燃气公司巡检管理制度》(IV-1.0[2023]21号),对燃气巡检工作职责、要求、标准、考核等作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燃气管网巡检管理制度。二是采用了“GIS巡检系统”,实现了人工巡查与后台管理相结合的巡查检测工作管理与控制。三是积极配合市城管局完成燃气管网改造共三期全部主干线路工程和分支线路工程,原有110公里老旧管道全线停用。自2023年12月30日零时起,已全部停止输送掺混气,总计完成194个居民小区、9.1万余户居民的天然气置换送气工作,另有4056户停气用户将在下一步根据用户使用意愿逐步进行置换改造。通过以上措施,燃气管网安全隐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7)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进行了学习,加强集团公司党委会对意识形态问题的专题研究、分析研判的频次和力度,制定了每半年对集团公司和分管领域意识形态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每年度进行总结的工作机制。巡察以来,集团公司党委会共组织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问题3次,重点对年度意识形态建设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网络意识形态维护、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了研究和分析。起草印发了《中共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2023年度意识形态建设工作报告》,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上报。二是制定印发了《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集团公司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所属各单位、集团各部室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三是组织对集团公司官网内容进行了全面更新,并于10月23日组织召开了宣传工作专题会,对供热舆情工作进行了专题调度部署,及时发现处理好网络舆情,充分运用网络媒体正面教育和思想舆论引导作用。
(8)针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议事决策存在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党委议事规则、纪律和要求进行了再次强调,要求领导班子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班子集体领导与班子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二是要求凡是属于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照《集团公司党委议事规则》精神,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表态程序,主持人执行末尾表态,党委委员和列席人员执行回避制度,确保议事依法合规。三是自2023年7月起调整了集团公司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召开次序和议题研究次序,确保党委前置研究决策程序严肃规范。同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班子议事决策的通知》,对各基层单位决策事项前置研究讨论清单及有关程序、相关要求、议题范围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基层班子议事决策工作,提高了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巡察以来,集团公司党委共组织召开党委会12次,研究讨论决策事项122项,其中前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等共67项,均已按照上述要求和程序进行了研究讨论和民主决策,涉及前置研究事项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具体落实。
(二)关于“抓全面从严治党用力不足,纪律和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有所表现”问题
(9)针对“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控不够严格”问题。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目前已将《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务用车编制及配备标准的报告》报至市国资委,市车改办已将热力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共117辆公务用车予以确认。
(10)针对“存在违规占用所属子公司车辆”问题。集团公司与所属相关单位协商一致,交易合同撤销,并于2023年4月已将该车退还,并在河北省公车监管平台中转移至所属相关单位。今后,集团公司将严格车辆配备,杜绝该类事件发生。
(11)针对“存在变相为职工搞福利”问题。一是集团公司从职工福利发放等具体问题入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并已制定印发《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承热集字〔2021〕173号),规定自2022年开始,已停止发放结余工资。二是严格执行监督管理相关制度,紧盯关键领域,强化、突出日常监督,切实严肃集团公司纪律,杜绝为职工亲友优惠搞福利活动等情况。三是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商业促销行为,不再组织此类以内部员工为服务对象的商业推广、促销或其他形式的优惠活动。自进行整改措施后,未再出现为职工变相搞福利相关情况。
(12)针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及廉洁自律承诺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并计划自2024年初,严格按照新梳理完善的“三书”组织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签署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承诺,督导各总支、支部对照集团公司制发的相关承诺逐级抓好落实。二是对照相关国家现行法律规定,修改完善了《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制度》,目前文件修订起草工作已完成,提交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
5.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不够到位,廉洁用权存在一定风险隐患”问题
(13)针对“限额以下物资采购执行比价程序不严格”问题。一是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物资采购领域针对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全面自查,集团公司招标办通过专项检查、抽查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排查、整改,保证采购工作依法合规。二是加强采购系统人员的理论专业学习,组织开展国有企业采购专题线上培训,提高整体人员专业素质水平,加深对制度的把握和理解,强化员工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三是通过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进行调研,充分了解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和电子采购平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同时收集各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重新梳理规范采购程序,逐条逐项研究修订采购制度,弥补完善制度缺陷,有效杜绝了此类问题的发生,后期通过“回头看”等措施未发现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相关单位加强对各项采购制度的学习培训,今后在物资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制度,严格资金资产监管和审核把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在相关单位保安服务项目招标中存在一对一洽商未进行比选问题,因相关人员提供错误决策依据造成保安服务项目未按集团物资采购制度执行,其行为违反《热力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承热集字〔2021〕154号)第十二条和《热力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承热集党字〔2020〕15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热力集团员工违章违纪处罚规定》(承热集字〔2015〕178号)第二十七条“违反国家和公司财经制度、业务管理规定、安全保卫制度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之规定,经党委会研究,给予相关人员诫勉谈话、考核扣除相关人员个人当月绩效;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第七条“领导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为主”之规定,给予相关人员批评教育。
(14)针对“建设项目工程量变更未履行审批程序”问题。一是相关单位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及工程管理专业员工学习了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制度。二是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在项目开工前督促各公司做好工程前期勘探工作并抽查了各公司现场踏勘报告及图纸会审记录,避免出现重大设计变更;在日常施工现场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工程重大变更问题,定期对各公司重大变更问题进行统计,督促其履行变更手续;并定期组织工程管理培训及调度例会,做好工程管理制度的贯宣,督导各公司规范执行相关制度。三是根据市政府现场协调调度会议精神,相关单位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量的多次变更,虽有承德市审计局批准委托的第三方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和热力集团工程领导小组“简化内部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工作要求,但未履行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导致了内控环节缺位,相关人员的行为违反《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承热集字〔2016〕41号)第四十四条“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甲方代表、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后生效,签订工程变更申请表作为工程变更发生的依据”之规定。根据《热力集团员工违章违纪处罚规定》(承热集字〔2015〕178号)第二十七条“违反国家和公司财经制度、业务管理规定、安全保卫制度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之规定,经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给予相关人员诫勉谈话;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第七条“领导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为主。”之规定,给予相关人员批评教育。
(15)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够严格”问题。一是2021年度集团公司通过账面自查,发现存在滞后拨付工会经费问题,已于2021年2月、2022年12月分别支付,支付后应拨付工会经费均已拨付完毕。二是相关单位针对多人多次使用长途客车连号发票报销差旅费问题,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对问题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教育,组织公司财务人员开展了专题培训,组织公司全体人员对《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不断加强规范财务基础工作和差旅费报销流程,严肃财务纪律,严格票据审核把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6.关于“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还有差距,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有力”问题
(16)针对“取暖期群众投诉和求助居高不下”问题。加强重点难点问题专项公关,加快解决群众反映的焦点事项。一是制定印发了《热力集团用户服务标准》,组织完成了服务岗位的全员培训和经营收费岗位的岗位资格认证工作。二是在资产经营考核中调整了用户求助指标的考核办法,并督导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减少用户求助数量。三是对上年用户求助较多小区,通过智慧服务平台完成数据分类和统计,在取暖期前有针对性地进行前置服务措施。四是派出319人组建了14支用户室温三级攻坚处理团队,对全部4086户室温不达标用户完成了走访,查明了原因;对属于用户自有产权的室内供热设施问题,制定了帮扶方案,在用户同意实施改造的前提下已完成1222户改造工作;同时对500户因相邻房间停热影响问题采取了管理措施;截止目前减少548户室温不达标用户。通过一系列举措,本年度运行初期,用户求助较同期下降13.99%。
(17)针对“惠企政策执行打埋伏”问题。集团公司全面梳理了上级惠民政策,对现行的城镇低保户、老干部取暖费优惠政策,已通过收费窗口张贴、入户宣传、微信推送、一对一电话告知等方式进行了公示和公开,保障政策执行效力。
(三)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扎实,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一些问题”方面
7.关于“‘两个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8)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印发了《集团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作了重新细化安排部署,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及时向市国资委党委书面上报落实情况报告,确保问题整改长期推进。
(19)针对“集团公司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够”问题。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内部巡察工作举措,对人财物等关键领域持续深化内巡工作。将集团公司职能部门重点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纳入部室年度资产经营考核体系,强化职能工作垂直督查。同时聚焦上级移交问题线索,找准管理薄弱点,深入开展专项制度监督工作,提升制度执行力,严格按照《党风廉政意见办理工作规程(试行)》文件执行。
(20)针对“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有差距”问题。下大力对上次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补充整改。一是对于欠费已组织专项清欠工作,通过递交拨款申请、发送律师函、法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进行催收。二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各金融机构授信储备,选取成本较低的金融机构合作,确保资金使用需求。同时准确预测资金需求量,科学筹集资金,利用行业特点,使用票据等短期融资工具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三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1098号)文件提出的“不得通过承诺保底收益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形债务,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新的管理政策要求,各项目公司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就原PPP协议中约定的固定投资收益率问题进行重新磋商,双方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文件,已经建立PPP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和指标体系,今后项目公司获得的项目收益将与当年项目公司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根据市本级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我公司定期向市审计局汇报整改情况,截止2024年4月,市审计局已鉴定此问题整改完成。
8.关于“抓基层组织建设用力不足”问题
(21)针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组织各总支、支部书记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了重新学习,对存在选举不规范问题的相关单位在9月份列入了资产经营月度考核扣分,做到举一反三,确保基层组织建设严谨规范。
(22)针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问题。一是组织对近三年发展党员档案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在9月20日组织对各基层单位党务工作者、办公室主任开展了党务知识业务培训,重点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进行了指导,严肃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管理。
(23)针对“党费交纳不及时”问题。针对机关支部相关人员自2021年6月-2022年6月离职未交党费、自预备党员至转正期间未交党费的问题,两人于巡察整改前均已进行党费补缴。集团公司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对各总支、支部党费管理和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月度党建考核,确保在本单位党费管理人员和党员出现岗位变动时,第一时间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安排和党组织关系转接。
9.关于“执行管理人员选用相关制度不严格”问题
(24)针对“公示时间不够,研究人事事宜不够规范”问题。重新修订印发了《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增加了干部任前公示日期起止制度和有关人员回避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5)针对“相关单位支委会研究干部人事事宜有非支委成员表决现象”问题。督导相关单位就支委会研究干部人事事宜非支委成员参会表决问题进行整改。其中,巡察反馈的相关单位支委会2022年2月11日审议关于2021年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事宜、2022年6月8日审议关于部分空缺岗位公开招聘竞聘方案事宜会议记录有非支委参与表决问题,实际为列席参会人员只列会发言,未参与表决,为支委会记录人记录错误;巡察反馈的相关单位支委会2022年7月22日审议关于相关人员借调事宜会议记录有非支委参与表决问题,相关单位于2023年8月31日将2022年7月22日支委会记录做作废处理,并在会议记录本中进行更正,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培训、谈话、绩效考核。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承德热力集团公司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与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把整改过程转化为促进工作开展、转变作风的有效举措,切实提升工作整体水平,以新的作风、新的干劲、新的作为,助力集团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多措并举推进巡察整改常态长效。不断强化各项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工作,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建章立制,不断规范集团公司企业内部管理。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二是落实责任巩固后续整改工作成果。在整改工作完成后阶段认真组织做好“回头看”工作,坚决杜绝应付差事、走走过场等形式主义现象,弄懂弄清根源,时刻总结经验教训,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三是转化成果促进企业发展高质高效。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与学习宣传贯彻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抓紧筑牢,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推进脱困保供、加快改革发展方面下足功夫,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转化为促进工作开展、转变作风的有效举措。四是加强理论武装推动企业绿色转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理念,积极稳步推进清洁能源供热。五是促进资产保值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着力研究破解集团公司经营困境的有效措施,加强对亏损分、子公司的深入具体分析,强化增收节支、扭亏减亏的指导,努力争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六是强化为民意识解决用户关注诉求。持续下大力解决取暖季投诉求助问题,降低用户服务求助数量。督导各单位将解决室温不达标作为民心工程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大对室温不达标问题的专项治理。
在此,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对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承德热力集团公司党委反馈。
联系部门:党群工作部(赵世坤),电话:2157086。
纪检监察部(马 威),电话:2153345。
电子邮箱:cdrljjjcb@163.com
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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