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承德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5-01-07 15:44:21 阅读量:1970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9月14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承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措施、最有力的行动推进问题整改,坚决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情况反馈后,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责任,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牵头分管科室的问题整改,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格局。
二是实行台账化整改。收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制定《中共承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台账》,细化分解整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对标对表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要求,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保障了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梳理出48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抓得不严实”问题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未及时进行学习传达”问题
修改《党组会议事规则》,将第一议题制度纳入党组会议事规则,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
(2)针对“学习研讨不够深入,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问题
一是印发了《中共承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理论中心组2024年度重点学习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党员集中学习内容;二是3月22日第四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时对总书记关于供销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
2.关于“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批示和二十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3)针对“落实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供销社改革,提高服务‘三农’综合能力”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一是积极谋划项目,争取当地政府的政策、资金支持,改造薄弱基层社9家;
二是依托供销社五级为农服务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等服务资源,深化“两社融合”,建立合作联合关系30余家;
三是平泉市社、围场县社对7个基层社门市、院落等进行装修改造;
四是承德县社、丰宁县社分别整合社会资源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全部投入运营。
(4)针对“服务‘三农’能力弱”问题
指导、帮助、支持承德供销集团组织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对接各县区的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推动市场与农户建立稳定畅通的对接渠道,目前入住承德山水和批发市场农民合作社有60多家。
(5)针对“对党的二十大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要求贯彻落实不深入”问题
一是提升农民权益类产权进场率。召开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会引导各类交易主体进场交易,2024年1-9月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业务727宗,其中林权、农业生产性设施设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交易业务完成150宗,占比达到20.6%;
二是增加进场交易品种。2024年进入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市场的农村产权涉及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9类。
3.关于“政治建设有短板”问题
(6)针对“主题教育谋划部署不严实”问题
对相关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并引以为戒,结合供销社工作职责及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
(二)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推动供销事业发展质量不高”方面
4.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不足”问题
(7)针对“2022年未开展节水农业土地全托管服务”问题
主动对接省社及河北省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力促投资实施节水农业服务项目,于2023年3月省农服公司与承德县签订合作协议,以浅埋滴灌节水农业为突破口,引入投资2500万元,开展7800亩土地流转及繁种育种基地建设。
(8)针对“2023年开展节水农业土地全托管服务在全省考核排名倒数第二”问题
一是经过多次赴省汇报、对接,于2023年3月省农服公司与承德县签订合作协议;
二是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年底综合考核实现增比进位;
三是组织丰宁县社、围场县社申报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2.6万亩已成功实施。
(9)针对“2020年至2022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均在200万亩次以内,全省排名倒数第二”问题
坚持以为农服务为宗旨,构建覆盖“耕、种、管、收、储、加、销”各环节的农业全产业链服务体系,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600万亩次,服务规模位列全省第六。2024年1-9月份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518.29万亩次。
5.关于“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
(10)针对“对供销集团资产日常监管缺失”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出资人监管职责,2024年4月11日印发了《承德市供销合作社监管承德供销集团实施办法》(承供销发【2024】10号)对供销集团组织结构、财务监管、党的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管;
二是2024年3月,市社监事会对承德供销集团冷链物流产业园区房产出售情况、冷链物流产业园二期冷藏配送区投资情况进行函询,及时掌握社有资产投资运营情况,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三是不定期对集团经营亏损情况下达提示函,督导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盈利能力,保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11)针对“对供销集团机构人事变动缺少有效监管举措”问题
参照《承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的指导意见》规定,供销集团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向市供销社提出申请,经供销社初审并报常务副市长审签,批复后,集团方可招聘人员。供销集团人事增减变动及人员工资情况上报市供销社备案。2024年3月1日给供销集团下发了正式通知,要求定期上报集团及下属企业职工的基本情况表和工资表。
6.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措施不够有力,协助推进金融扶贫工作不到位”问题
(12)针对“三级金融服务网络乡、村级服务站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开展联合培训2300余人次,强化业务人员的政策掌握能力和业务操作水平;
二是通过各县级平台建立公共邮箱,各县级中心和乡镇服务站搭建微信平台等方式,及时解答乡镇、驻村工作组干部提出的问题,方便快捷的服务人民群众。
(13)针对“对潜在贷款对象挖掘不深入。对脱贫户、防贫监测对象针对性贷款需求摸底工作开展不充分”问题
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活动,将入户宣传和贷款需求调查一体推进,摸清脱贫户、防贫监测对象的贷款需求。2023年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3864户,1.87亿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量位居全省第一位。2024年1-5月份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862户,8961.54万元,同比增长18.4%。
(三)关于“落实市委部署要求用力不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重点任务成效不够明显”方面
7.关于“推动产权交易主体进场交易缺乏有效措施”问题
(14)针对“交易主体进场交易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组织部分县区开展培训,累计培训110余人次,提高交易主体的进场积极性;
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新增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进场交易;
三是编制承德市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文书75项,优化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业务流程。2024年1-9月全市新增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2.8万亩,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的为1.4万亩,占流转面积的50%,提高了农户和涉农企业入场交易意识。
(15)针对“产权交易综合改革成效进展慢,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未发挥应有作用”问题
充分发挥改革专项资金作用,与各金融机构洽谈合作,将40万元改革资金作为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增信资金专户储存,激发各金融机构开展贷款业务积极性。指导平泉市、围场县出台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政策,通过发挥改革专项资金作用,建行平泉支行、农行平泉支行、围场华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已推出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截止目前已累计完成贷款业务31宗2099万元。
8.关于“未完成招商引资工作”问题
(16)针对“2023年应完成招商引资项目3个,目前仅完成2个项目”问题
于2023年12月22日牵头引入兴隆天瑞城购物广场项目,引资任务全部完成。
(17)针对“招商质量不高。县级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争取的省级资金已到位,目前正处于谋划阶段,未进行具体实施。”问题
一是组织各县级社与省社盐业公司、农资公司、农服公司、城乡公司加强沟通,切实将各公司业务拓展到本地,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各县综合服务中心均已投入使用并持续扩大招商;
二是开展各类便民服务。围场供销总社县级综合服务中心植入“供销生鲜”集采集配中心、农资配送中心等功能;丰宁县综合服务中心植入农资配送、记账报税等多项社会化服务业务;营子区综合服务中心上架盐业相关产品,与本地多家农产品企业达成合作,建立展示展销柜。
9.关于“电商工作体系不完善”问题
(18)针对“宣传力度不够,商户入驻电子商务网站积极性不高”问题
一是承德山水生态农业集团吸引企业入驻承德山水网络平台226家;
二是各级社通过发函、朋友圈转发等形式大力宣传五级为农服务平台小程序及APP,2023年省社五级服务平台注册企业数达到65家,注册会员数达16000余人。线下合作推出特色农产品30余种,达成围场露露、酱菜等多项农产品采购合作。
(19)针对“缺少电商专业人才。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从事电子商务专业人员24人,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不足一半。”问题
通过指导电商企业加强内部培训,从业人员素质逐步提升。围场县社源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培训3次,参加人员18人次;承德山水生态农业集团培训1次,参加人员8人次。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0.关于“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20)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
一是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分析研判会议;
二是制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21)针对“推动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每半年各科室按要求向党组提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情况报告。2月20日,各科室对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情况进行汇报,分管领导进行了评价;
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工作要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已于4月份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
11.关于“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2)针对“2020年以来,“一把手”未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问题
2024年2月2日“一把手”听取了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汇报。
(23)针对“廉政谈话走过场”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二是严肃廉政谈话制度,认真记录谈话时间、谈话对象、被谈话对象、谈话内容,做好留痕管理及时跟踪问效。
12.关于“推进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24)针对“对纪律作风建设重视程度不高。党组成员在‘六治六提’专项整治中未认真查摆剖析问题,上报问题浮于表面。”问题
按照工作安排,在市社机关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真开展了自查,实行台账式管理,对查摆出的问题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25)针对“考察调研不扎实。2020年以来党组成员赴新疆、吉林、浙江等地考察调研6次,仅副主任郑建丰有一次相关调研文章。”问题
一是对机关全体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撰写调研文章;
二是2024年以来,开展市内、市外调研各1次,撰写调研文章2篇。
(26)针对“日常教育提醒不到位”问题
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每周一利用微信群转发一条党纪知识,2024年开展常态化微提醒25次,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重点提醒5次。
(五)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精准,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
13.关于“廉政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27)针对“2020年至2021年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目录”问题
聚焦关键岗位、核心权力、重点人员,在市社机关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真开展了自查,建立了2024年度廉政风险防控目录。
(28)针对“2022年以来未将产权交易中心列入廉政风险防控范围,对专项资金审批、使用等重点环节未将负责内审人员列入责任人”问题
一是2024年度产权交易中心共查摆出廉政风险点2个,制定防范措施2条;
二是将监事会副主任列入专项资金审批、使用等重点环节责任人。
14.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29)针对“固定资产记账不规范”问题
一是账务调整,补记固定资产,并补提折旧;
二是系统学习《承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严格固定资产录入,使单位资产在一体化平台系统做到应入尽入、不重不漏;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落实年末资产清查盘点,保证资产账实相符。
(30)针对“公务接待审批把关不严,存在审签不及时、先招待后审批现象”问题
一是2024年3月完善《承德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机关公务接待报销程序、明确公务接待审批流程;
二是强化财务人员报销流程意识,有效避免了审签不及时、先招待后审批现象,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未予报销。
(31)针对“报账手续不完备”问题
一是补齐购买合同、物品领取明细单和经手人已签字手续;
二是对经手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严格把控工作细节;
三是修改了《承德市供销合作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凭证。
(六)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15.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
(32)针对“未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党组会和其他会议混开。市供销2019年制定了‘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但2020年以来未执行该制度,各类会议均以党组会召开。”问题
修改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将议事内容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严格按照制度召开党组会与主任办公会,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30次,主任办公会4次。
16.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有欠缺”问题
(33)针对“在大额资金使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选人用人等事项研究讨论过程中,存在“一把手”先表态后组织讨论现象”问题
一是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修改完善《中共承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按规定程序表态决策;
二是严格实行会议议题制,加强会前沟通、酝酿,做到议题明确,准备充分,议而有决,科学决策;
三是严格执行党组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今年来涉及大额资金使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选人用人等事项研究讨论9次,一把手均末位表态。
(七)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用力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7.关于“推进党建工作力度不足”问题
(34)针“2020年市供销社党组未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问题
一是印发了《2024年度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
二是3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度机关党建工作。
(35)针对“2021年市供销合作社党支部未开展谈心谈话”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落实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2024年开展谈心谈话1次。
18.关于“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严谨”问题
(36)针对“存在参会人员不足和非正式党员参加选举情况”问题
一是支委会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开展专题学习,熟知选举程序;
二是与支部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出批评教育,引以为戒,支部书记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
三是经党组综合研判,上述选举结果有效。
19.关于“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有短板”问题
(37)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党员大会不规范”问题
严格落实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以及支部学习计划,单位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坚决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大会。今年来组织学习17次。
(38)针对“存在编造党小组会议记录情况”问题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制度,如实记录。
20.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39)针对“召开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全。2020年以来的民主生活会缺少谈心谈话。”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切实做到民主生活会;
二是落实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今年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均按程序完成,并如实记录。
(40)针对“2021年、2023年民主生活会“一把手”以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代替个人发言材料”问题
严格落实制度,今年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均按要求将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一把手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分开。
(41)针对“2020年以来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存在以建议代替批评,辣味不足”问题
一是民主生活会直面问题,做到辣味十足,敢于批评;
二是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心态,鼓励参会党员打消顾虑,说真话,真批评,今年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提出批评意见24条。
(八)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21.关于“整改措施未落实”问题
(42)针对“制定的《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重点工作督导办法》等整改制度,从制定起至今未实施”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了《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2024年度召开主任办公会4次;
二是3月份修改完善《市供销社督导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了2024年度重点工作督导台账,按照台账进度进行督导落实。
22.关于“问题整改情况不实”问题
(43)针对“针对上轮巡察提出的‘市供销社党组两年没研究出资人责任清单’问题,2020年11月报告该问题100%完成整改,实际于2022年10月完成整改”问题
2019年市社比照《承德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国有企业结合供销社集体性质的特点,于2019年11月成立了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社资委),明确了对出资企业的监管职责15条,内容为出资人监管清单,实际工作中也以社资委职责履行出资人监管责任。2022年市社依据市委新出台文件对出资人监管职责进行了补充完善,下发了《承德市供销合作社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2022年版)》。完成作为出资人对集团2020-2022年度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并以此作为其薪酬发放依据。2024年4月印发了《承德市供销合作社监管承德供销集团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对供销集团的监管。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市社党组将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以更加务实、更加严格的态度,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作风建设,努力形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推进指导工作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廉政建设。切实把党的建设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三)巩固整改成果、提高工作效能。坚持标本兼治,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总结经验,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工作谋划,将抓落实作为业务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聚焦助农增收主业,确保高标准完成全市供销系统重点工作任务,助力乡村振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2023771;邮政信箱:承德市双桥区丽正门大街5号;电子邮箱:sgxs@chengde.gov.cn。
(联系人:吴美琪 机关党委科员 电话:202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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