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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承德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22 11:06:40 阅读量:7304

  一、双桥区应急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冬冬接受明显超过正常幅度的购车优惠等问题。2020年5月,孙冬冬接受管理对象承德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给予的明显超过正常幅度的购车优惠,以低于市场价6.37万元的价格在该公司购买轿车一辆。孙冬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双桥区纪委给予孙冬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冬冬已将该车辆退回企业,并退赔车辆磨损折旧费。

  二、兴隆县人社局职称股原股长陈晓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2016年至2020年3月,陈晓宇先后主动联系王某某等25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将其职称证书提供给相关单位办理挂证业务,从中获利8.62万元。陈晓宇在办理职称审批过程中,以“评审费”“打点费”名义,先后收受莫某等109人钱款合计47.23万元。2020年11月,兴隆县纪委监委给予陈晓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罪款物随案移送。

  三、平泉市公证处主任宋绍龙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中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10月,商某某与冒充其妻子孙某某的一名女子到平泉县(现平泉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过户委托公证,时任公证员宋绍龙审核相关证件材料时,未能发现商某某找人冒充孙某某骗取公证书的行为,为其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损害了合法权益人的利益。2020年7月,平泉市纪委给予宋绍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商某某涉嫌违法问题已由公安机关受理。

  四、滦平县马营子满族乡于营子村党支部书记高光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1月至4月,马营子乡于营子村收到滦平县财政拨付的扶贫资金16.5万元后,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而是经村党支部书记高光成、时任村主任张连瑞商量后用于偿还村集体账外陈欠债务。同时,高光成还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0年10月,马营子满族乡纪委给予高光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张连瑞进行诫勉谈话。

  五、丰宁县黑山嘴镇扶贫工作站、农业农村局黑山嘴镇区域站扶贫产业验收工作不到位问题。2019年,黑山嘴镇东沟村申报并实施了肉牛养殖补贴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东沟村干部怀某某与11户贫困户共同骗取国家项目补贴款。黑山嘴镇扶贫工作站工作人员付晓乐、农业农村局黑山嘴镇区域站工作人员方华作为验收组成员违反工作要求,未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发现上述问题。2020年11月,付晓乐、方华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怀某某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已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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