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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4起破坏发展环境典型问题

来源:承德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6-09 11:17:15 阅读量:37374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优化发展环境部署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破坏发展环境案件。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效果推动发展环境优化,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现将查处的4起破坏发展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股原股长韦士群以借为名向管理服务对象和企业经营者索要钱款问题。2017年4月至2021年3月,韦士群在担任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广告监督管理股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在日常和现场检查、处置信访举报、查办案件及办理注册商标等公务期间,以充值话费和编造“交通肇事”、“车祸需要修车”、“亲戚住院”等虚假理由,向王某某、何某某、李某等54名管理服务对象和企业经营者索要100元至5000元不等金额钱款,合计人民币16.117万元,用于购买期货、归还个人欠款和其他生活支出,期间陆续归还2.116万元。2021年9月,韦士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隆化县中关镇梁前村原党支部书记张义索要企业资金用于个人开支等问题。2005年1月,梁前村村委会与某铁选厂签订《矿山联营开采合同书》。合同签署后不久,张义以帮助该铁选厂办理林地手续和采矿手续需要花销为名,向该铁选厂负责人索要12万元,之后又以帮助协调损坏村里林木问题为名继续索要3万元。2014年因该铁选厂未能办理林地手续和采矿手续,该铁选厂负责人要求张义返还其索要的15万元,2014年年底张义将15万元退还。另外,张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月,张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三、滦平县安纯沟门满族乡小白旗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金朝录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等问题。2019年12月,金朝录以其承包工程年底需要给工人发工资为由,向小白旗村土地整治项目投标人王某某借款20万元。2020年3月,王某某为阻止他人竞标,找到金朝录提出提前租赁项目区范围内土地,金朝录擅自决定以小白旗村村委会名义与王某某签订了项目区土地租赁合同,并收取王某某土地租金10万元,但未记入村账。另外,金朝录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金朝录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四、宽城县碾子峪镇观堂子村5组组长韩凤国非法妨碍交通问题。2021年11月,宽城县碾子峪镇观堂子村5组组长韩凤国(中共党员)与村民韩某某、翁某某三人,以村民小组名义要求在某公司安排车辆从事矿石运输未果后,在碾子峪镇观堂子村东头三岔口处,拦截该公司运输矿石车辆长达两个小时,公安机关给予韩凤国等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2022年5月,韩凤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我市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纪法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不仅侵害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公信力,损害了发展环境,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务必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部署要求,自觉担起优化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既要守住底线、规范用权,又要靠前服务、主动作为,以鲜明的态度、严谨的作风、务实的举措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项惠企助企政策直达企业,切实帮助市场主体解忧纾困,渡过难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在优化发展环境、保护市场主体、稳定发展预期中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严肃查处惠企助企政策不落实、服务企业“中梗阻”,不担当不作为,以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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