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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承德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18 20:32:47 阅读量:35161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治“四风”树新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务实担当的良好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平泉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打鹿沟派出所所长滕建国违规封停和使用执法执勤车辆问题。2020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期间,滕建国将森林公安局打鹿沟派出所执法执勤车辆违规封停在平泉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院内。2020年12月23日晚,滕建国在无紧急会议、统一调度等公务情况下,在台头山镇参加会议后,驾驶该车辆返回平泉市区,停放在府前广场附近,12月24日早驶离。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相关管理规定。2021年5月,滕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承德市双滦区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石晓明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4月20日晚,承德市双滦区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石晓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冯磊、西地中队中队长付文弟等人,到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某物流有限公司食堂,与企业负责人李某某就餐,餐间提供了白酒。2021年7月,承德市双滦区纪委分别给予石晓明、冯磊、付文弟党内警告处分。

三、宽城满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金天聪在办理其女儿婚礼过程中违规收受下属礼金问题。2020年7月,金天聪在其女儿结婚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对象宽城县二中24名教职员工礼金0.67万元。2021年5月,金天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收受礼金已上缴财政。

四、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疾控中心主任贾实龙等人违规发放纪念品问题。2019年5月,鹰手营子矿区疾控中心组织辖区内17家单位开展培训会议,经区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科长冯京军提议,贾实龙批准,违规用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经费给每名参会业主发放1套价值247元的夏凉被,共计4199元,占会议费总金额的88%。2020年7月,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监察委员会给予贾实龙警告处分,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纪委给予冯京军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有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违规操办婚庆事宜、有的违规发放纪念品,这些行为触碰了纪律“红线”,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违纪人员都受到了严肃惩处。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承德视察,市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力开创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新局面作出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传承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好传统,摒弃铺张浪费、攀比排场等陋习,以良好家风引领社会风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节点,不松懈不停步,紧盯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决不放过,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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