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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承德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7-22 10:28:49 阅读量:1918

  一、兴隆县总工会经济保障部部长刘向群违规申领救助金问题。2016年12月,刘向群在不符合申领“工会会员互助一日捐”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申领救助金1000元。2019年6月,刘向群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二、滦平县大屯镇东院村党支部书记黄建军擅自变更路线旅游问题。2017年7月,黄建军带领东院村党员到西柏坡参观学习,借机到石家庄、保定等地景点游玩;2018年6月,黄建军带队到延安进行红色教育,借机到山西等地景点游玩。黄建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黄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丰宁县北头营乡东南沟门村党支部书记代永和超标准操办婚礼问题。2019年1月,代永和为其子操办婚礼,共设20桌,超过规定标准,且未按要求进行书面备案。2019年5月,代永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隆化县住建局原副局长王晓东、隆化县人防办原副主任科员王向民违规报销费用问题。2016年,王晓东、王向民驻村工作期间分别重复核销通讯费1200元、1000元。两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4月,王晓东、王向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五、围场县交通运输局治理超限运输办公室副主任郑聪伟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变现支付餐费问题。2019年2月,郑聪伟利用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的便利,先后三次从加油卡取现支付稽查中队外出巡查餐费,合计1102.64元。2019年6月,郑聪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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