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承德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2-07 19:14:57 阅读量:43827
为切实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进一步深化“六治六提”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推动营造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良好政治生态,现将查处的5起纪律作风方面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滦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原股长文志国多次违规脱岗外出问题。经查,2019年10月至2021年10月期间,文志国在未履行请假手续且未向主管领导报告的情况下,在工作时间到县城某酒店休息、会客共37次,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同时,文志国还存在骗领居民身份证并使用问题。2021年11月,文志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副局长张海云、副局长吴瑞江因管理不严被追责,受到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二、隆化县原白虎沟乡人大主席王志飞等人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问题。经查,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工作日中午,王志飞和该乡副乡长张占军等人,与5名村干部到某饭店吃饭,期间王志飞、张占军饮酒,带头违纪,造成较大不良影响。2020年6月,王志飞、张占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法院副科级审判员、一级法官张晓文违规接受当事人宴请问题。经查,2019年9月11日晚,张晓文与法院退休干警曹某、徐某等人在某饭店吃饭,餐饮费由张晓文负责审理案件的当事人彭某支付,违规接受当事人宴请,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月,张晓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兴隆县青松岭镇政府消防中队原中队长董斯博利用公务加油卡谋取私利问题。经查,2021年10月10日至11月5日,董斯博利用防火期间保管镇消防车专用加油卡的便利,先后5次为自家轿车加油1357.48元,2次为陌生车辆加油套现600元用于偿还本人借款,顶风违纪,性质严重。2022年1月,董斯博被免职,违纪资金予以退缴。
五、滦平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侯占岳工作慢作为问题。经查,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侯占岳在办理某公司欠薪案件过程中,在多次协调未果后未及时对欠薪企业立案进入监察程序,且未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通报信访人,做好信访解答工作,存在工作慢作为问题,致使信访人因欠薪问题进京集体访,给全市信访稳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2021年12月,侯占岳受到警告处分。
在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行无所止,暴露出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严不实、纪法意识淡薄等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好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真正把队伍管起来严起来,切实把纪律规矩立起来强起来,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决行动和成效回应人民期盼,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的方针方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深化“六治六提”纪律作风整顿为抓手,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查处不遵守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等不作为问题,做到纠树并举、守正创新,不断推动作风建设与时俱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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