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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来源:承德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5-30 10:32:40 阅读量:2081

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兰旗卡伦乡劳动保障事务站工作人员刘佳杰、乡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工作人员冯丽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刘佳杰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因工作失职,致使126户危房改造资金160.84万元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冯丽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因工作失职,致使该乡不符合条件的4户违规获得预发危房补助资金5.51万元。2019年1月,刘佳杰、冯丽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滦平县五道营子乡原副乡长张海龙、扶贫办项目股原股长张海平等人未认真履职问题。2016年,五道营子乡西甸子村党支部书记郭文国等人协助滦平县某合作社弄虚作假,骗取种植业扶贫资金28.459万元,张海龙、张海平在对该项目验收过程中不认真履职,未能及时发现该问题。2019年1月,郭文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海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海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兴隆县挂兰峪镇金山子村党支部书记陈立军等人未认真履职问题。2014年,陈立军和原村会计邢义民在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未认真履职,致使该村2户村民多领取危房改造资金2.1万元。2019年4月,陈立军、邢义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隆化县七家镇刘家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夏金跃违规分配扶贫资金等问题。2012年,夏金跃私自决定,违规分配扶贫养牛项目资金10万元。此外,夏金跃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夏金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平泉市台头山镇于杖子村主任王志来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至2017年,王志来工作失职失责,未能及时将本村死亡低保人员名单上报,造成于杖子村10名已死亡低保人员的家属冒领低保金1.64万元。2019年4月,王志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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