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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承德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7-26 10:36:47 阅读量:2156

  一、隆化县湾沟门乡副乡长张建政未认真履职问题。2018年,在隆化县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百日攻坚”两个专项行动中,张建政未如实上报该乡整改结果,应追缴资金未全部追回即上报全部完成整改。2019年3月,张建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违纪资金已收缴。

  二、平泉市榆树林子镇敖牛沟村党支部书记滕国元违规发放救灾资金等问题。2018年,腾国元弄虚作假套取村修路工程款0.623万元,用于村其他支出;2019年,滕国元未按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规定和程序超范围发放困难群众救灾资金2万元。2019年5月,滕国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滦平县涝洼乡三道沟村支委委员刘宗印挪用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4月至8月,时任三道沟村二组组长刘宗印先后4次挪用该组集体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款共3.010724万元,用于其个人家庭支出。挪用的资金已于2017年11月15日前归还。2019年4月,刘宗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宽城满族自治县板城镇下板城村村委会会计李振友未认真履职问题。2017年至2018年,时任下板城村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协办员李振友未认真履职,致使该村李某某等7人死亡后亲属冒领养老保险0.46995万元。2019年5月,李振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违纪资金已收缴。

  五、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棋盘山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杨明、大唤起乡满汉土村党支部副书记冯有林虚报套取退耕还林款问题。2005至2018年,杨明(2003年至2011年任满汉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和冯有林(2012年至2015年任满汉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弄虚作假虚报退耕还林亩数,共套取补贴款1.5236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2019年6月,杨明、冯有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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