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承德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5-01 16:37:45 阅读量:42013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务实担当的良好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孤石牧场副场长白连奎酒后驾车、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12月11日晚,白连奎在家饮酒后,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到某小区同事家。其公车私用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酒后驾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了行政处罚。2021年3月,丰宁满族自治县纪委给予白连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滦平县巴克什营镇偏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苏纪松账外违规支出招待费问题。2017年6月,苏纪松将县土储中心收储该村集体道路补偿款8万元领取后未入账,直接用于偿还拖欠的饭店饭费、超市购置办公用品等费用,其中账外违规支出招待费3.62万元。2020年7月,滦平县巴克什营镇纪委给予苏纪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支出费用由相关当事人予以全部退还。

  三、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德友违规操办其女婚礼问题。2020年6月至7月期间,张德友在其女儿举办婚礼前后,违规收受管理对象教体局机关工作人员和部分中小学校长礼金共计1.63万元,且未如实报告备案收受礼金情况。2020年11月,兴隆县纪委给予张德友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予以退还。


分享到:

©中共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承德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37292号